选定了婚服之后还有请帖,能被闻瑾邀请的人不多,她自己这边也没想邀请太多的亲朋好友,于是请帖就干脆决定手写。
她小时候曾有过一段时间学习过书法,她也很喜欢墨落在洁白的宣纸上,一手簪
小楷到现在都没有生疏。
可是等闻瑾写了一封之后,两相对比之,沈桑才发觉他的行书更好看,飘逸
畅中又不失骨节。
“老公,你不是在外国留学吗?怎么连字也练的这么好?”
“我的母亲当时也很重视中式教育,这算是我的私人课程。”
这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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